今年底安徽将建成100个左右的公益性零工市场
日前,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《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》。《指引》明确,到2025年底,通过新建、改造或设置服务专区等方式,在全省建成100个左右的公益性零工市场,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零工驿站,为零工人员提供常态化、公益性的对接服务。以县(市、区)为单位,原则上在常住人口达10万人的城区至少建设1个公益性零工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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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设置布局方面
➤ 各地要按照建设区域性行业性零工市场、功能化便捷化零工驿站相结合的总体思路,科学规划零工市场布局和建设规模,可结合辖区内零工集聚地点、日常流动规模以及零工人员和用工主体需求便利等实际情况,以“1+N”(即:1个零工市场加N个零工驿站)模式建设零工市场和零工驿站。
➤ 城区常住人口不足10万人的县(市、区),可依托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市场、街道(乡镇)和社区(村)公共就业服务平台、工业园区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“家门口”就业服务站等,或通过就近改造利用闲置建筑、搭建必要设施等方式建设零工市场(零工驿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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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规划方面
➤ 零工市场须具备对接洽谈、遮风避雨、防暑防寒、休息小憩、规范停车等基础功能,并落实好公共卫生、秩序维护和安全管理有关要求。
➤ 零工市场室内服务场所面积原则上不低于100㎡,并分区设置综合服务区(提供求职用工登记、技能培训、劳动维权、政策咨询等服务)、零工待工区(提供劳务交易洽谈、求职用工信息发布、休息等候等服务),有条件的地方可设置生活服务区(提供餐饮、便利售卖、工具借用寄存等服务),统筹配备信息发布屏、桌椅、饮水机、充电站等便民服务设施。
➤ 零工驿站要满足岗位供求信息撮合、政策咨询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需求。
同时,《指引》还在统一建设标准、规范运行管理、优化服务供给、强化权益维护、加强信息支撑、加强资金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要求。